第8章 忘恩负义的贱人_不好欺负的李微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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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忘恩负义的贱人

  沈家夫妇听说儿子脚骨折住了院,立刻丢下了比命还要紧的生意,匆匆赶到了医院里去。

  沈家豪这会儿已经醒了,现在鬼哭狼嚎又气又恨,见到撑腰的爹妈,好一通愤怒的哭诉。

  哭诉的言辞之脏,简直令在场的医护人员纷纷皱眉——他们能听出来,那个被称作“小婊|子”的女孩应该也是这对夫妇的孩子,甭管是不是有些人所不知的内情,至少在他们这些“外人”面前,他们应该算是一家人吧?

  一家人,至于这样污言秽语地骂骂咧咧么?

  而且,再说这小子受伤的原委,竟然是他先动手踢打那个女孩子,然后女孩躲开了,他就把自己的脚踢成骨折了。

  这不是活该么?

  这一脚,女孩要是不躲,恐怕骨折的就是她了吧?

  沈家豪愤怒地哭:“她竟然敢躲,还用她那个拐杖打我的脚!她狼心狗肺,忘恩负义!”

  哦吼,还有“拐杖”的事儿?什么人才用拐杖啊?肯定是不良于行的人啊。

  你对着一个腿脚不便的女孩子大打出手,还要骂人家“居然敢躲”?人家不躲,站在原地等你打么?

  医院真是个能感受各种“活久见”的好地方。

  当着伤者家属的面,骨科的医生护士们当然不好吐槽,出了科室的门才互相对个眼色:“垃圾人。”

  “别惹他,一家人看着都不是什么正常人。”

  “对对对,要是爸妈讲理,哪能养出这种鬼东西。”

  但病房里的一家三口可不觉得自己是“鬼东西”。听了儿子的哭诉,沈家夫妻肺都要气炸了。

  沈乖乖这小贱货,先前还知道看看眼色,拎拎轻重,干活手脚也麻利,如今住了一次院,竟然肥了胆子,敢打伤他们的儿子了!

  他们根本没想过,沈家豪的脚伤完全是咎由自取——就算想到了,那又怎么样?沈乖乖只要站着不动让沈家豪打,儿子能受伤吗?更何况她还用拐杖砸沈家豪受伤的脚,狼心狗肺!残忍恶毒!

  “老子要扒了她的皮!”沈三强拍案而起,立刻就要冲出病房门回家打人。

  隋秀芝不仅不拦着,还煽风点火:“她早就该死了,被车撞的时候就该死!让她多活了几天,看看,害了咱们家豪!”

  ——给沈家豪治骨折,也是要拍片子的,医生说说不准还要做个手术,那可不是到处都要花钱?

  要是沈乖乖被车撞死了,抚恤金可是不老少,至少能弥补给儿子治脚的损失……不,要是沈乖乖死了,她儿子就不会受伤了!

  总之都是沈乖乖的错,丧门星,小贱人,该死的东西!

  沈三强冲出了医院,跳上自己平时买菜的电动三轮车,一路疾驰回出租屋。隋秀芝安抚地抓住儿子的手:“家豪,你等着,爸爸回去打死她,给你出气,啊?你说,你想吃点儿啥,妈给你买去。吃那个啃什么,啃鸡腿?”

  沈家豪被脚伤困扰,正是心情不好的时候,哪能领会到隋秀芝的一片慈母心肠。他没好气地说:“肯德基!你不懂就不要胡说八道,土包子,丢人现眼。”

  “哎哎,肯德基,肯德基,妈去给你买啊,你要吃什么?”隋秀芝丝毫不以为忤。

  “……来个全家桶,要个大可乐,加冰的,再来两个辣堡……”

  隋秀芝干了大半辈子早餐店,在记别的事儿上没什么天赋,记谁点了什么菜,却是再能耐不过了。她连声答应,提起一只边角都磨出了灰褐色底质的人造革皮包出去了。

  沈家豪看着母亲瘦小的背影离开病房,眼中的愤怒与仇恨却是丝毫不减。

  他爸是不可能把那个小娘皮打死的,打死人要犯法。而且,都把她养到十四岁了,再养一年,就可以打工,再养两年,就可以嫁人了。到时候可以要个七万八万的彩礼,爸妈说了,沈乖乖的彩礼,他们是要留给他的。

  七八万块钱,他拿着这笔钱去开个网吧,很快就能翻倍赚回来。等有了钱,他什么不能干?

  开网吧可比开早餐铺子爽多了,每天自己坐在吧台里打游戏就行。既不用起早贪黑干那脏活苦活,也不用担心食品卫生检查的人来了敲诈勒索。还有,来网吧里玩儿的漂亮的小姑娘,可是真不少。

  对这个美好愿景的渴望,让沈家豪在出手教训沈乖乖的时候一向温和大度,有所收敛。他从不往她脸上打,因为在小说上看过,伤了脸破了相的娘们儿,没人肯出高价。

  但现在他不这么想了,因为沈乖乖不老实了!

  沈家豪此刻已经忘了在昏倒前和她对视那一眼时油然感到的陌生与恐惧,统治他思维的,是羞愤和恶意。

  不值钱就不值钱了,要好好收拾一下这个贱女人。

  让她毁容已经不算什么,他盘算着,可以毁掉她更珍贵的东西,让她崩溃,让她发疯。

  疯女人只能嫁到山里去给老光棍当媳妇,收的彩礼钱当然也不会像嫁个正常姑娘那么高,但这能毁掉那小贱货的一辈子!

  小贱货要为伤害他付出代价,到时候,他要站在痛哭流涕崩溃绝望的她面前,骄傲地拒绝她哀哀的求助,让她后悔!

  想到那一幕,沈家豪吞了一口口水——那一幕真爽,真解气!他的兄弟们也会和他更铁的,毕竟,他可是贡献出了自己的“姐姐”给大家乐一乐。

  租书店里五毛钱一天的“大黑书”不都是这么写的么!对了,还可以找裴哥借个dv,把整个过程都拍下来,也不知道那种录像怎么才能高价卖出去……但有了录像,沈乖乖一定不敢报警,到时候……

  沈家豪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越想越解气,连脚上的疼痛都没有那么钻心了。

  现在,沈家最难受的人是沈三强。

  他杀气腾腾地冲回家里,看似冲动,心里却早就打定了主意——这个养女不是才受过伤,住过院吗?把人打死是不行的,但再把她的腿打断一次,让她再也好不了,从此当个瘸子,总是行的。

  他就不相信,沈乖乖的骨头有那么硬,被他打断一条腿,还敢出去乱说!

  对外头的人,就说她是自己下楼的时候不小心,摔着了,又为了给家里省钱没告诉爸妈,等发现她永远瘸了,已经来不及治了。

  这样,既可以给儿子出气,也不至于坏了自己的名声。

  但……沈乖乖压根没在家里等着他回来打。

  他还没进家里的小巷,就听着身后一片消防车呜啦哗啦的山响,一群人围在他们住着的楼前头,全都抬着头往上头看。

  能让这些平日里为生计汲汲营营的邻居,在百忙之中抽空来看的热闹,一定是大热闹。

  莫非顶楼着火了?也没闻到糊味儿啊。

  沈三强跳下三轮车要去看,可一抬头,心里就是一咯噔。

  楼上没着火,只是站了个人,那人还支着条拐杖,身量体型,赫然就是养女沈乖乖。

  邻居们彼此之间还是认识的,有人眼尖,看到他来了,连忙一把拖住他,往楼上喊:“乖乖,你快下来,你看,你爸都急得赶回来了!”

  ——娘的腿!还真是沈乖乖!

  沈三强火不打一处来,沈乖乖今天实在是太不懂事了,家丑不可外扬,怎么能连这个老理儿都忘记了呢?在这帮碎嘴多事的邻居跟前表演跳楼,是嫌他老沈家的脸丢得不够大么?

  而沈乖乖在六层楼顶上站着,看都不看他,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他是来打死我的,我不如自己跳下去算了!”

  沈三强怒吼:“老子就是要打死你个没良心的东西!我们好心收养你这么多年,是少你吃了还是少你喝了?你居然打伤你弟弟!”

  他本来试图引导“舆论”,强调沈乖乖忘恩负义心狠手毒,却不想周遭的人,谁不知道他沈家的好大儿又高又胖?

  打伤弟弟?就凭沈乖乖?沈乖乖是住院的时候被花木兰附体了么?

  “老沈,你可别瞎说,乖乖才多么点儿分量,拿刀抡你家家豪都砍不中的。”有邻居“劝说”道,“说不定家豪是自己摔了,嫌丢脸,撒了个谎呢。你看你别吓着孩子……”

  沈三□□跳:“我不吓她,我就是要打死她!狼心狗肺的婊|子!”

  说罢抬起右手,威猛霸气地戟指沈乖乖:“给老子滚下来!贱|货!”

  可是,他话音未落,一个相貌身形皆粗犷、却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的男青年,就抱着一只大相机挤了过来。

  彼人第一时间晒出了本市晚报的记者证,正要秉持“要将本市的八卦第一时间送到每位市民眼前”的搞事情精神,对这位很有可能重男轻女、基本确定家庭暴力的混蛋父亲进行一个采访。

  “您好,请问您是上面那位女同学的父亲……咦咱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记者问了半句话,突然卡住了。

  他觉得这位沈先生面熟得很,好像不久前才见过,但是,那是在哪儿呢?

  “沈先生”却是认出他了。

  当初沈乖乖被车撞了,进了医院,他和妻子正在为“医药费也该你家掏,女儿死了的赔偿金也该你家掏”的伟大目标,和撞伤沈乖乖的肇事司机之妻,互相辱骂祖宗十八代。

  突然从楼上下来个面如死灰的李薇珑,好死不死要出钱替他们治女儿的伤。

  眼瞧着到手的赔偿金要飞,隋秀芝脑袋转得快,一屁股坐在地上就嚎:“我乖乖死得好惨啊!你们不是人,你们杀了我女儿,老娘跟你们拼了啊!”

  李薇珑当场愣住,她到底不知道里头的小姑娘生死如何。可偏偏这时候,就是这头戴着眼镜的死猩猩,突然冒出:“您好女士,我是本市晚报的记者杨越,刚才我听医师介绍说您的女儿目前伤势比较危急,但还可以试试抢救,难道她已经……”

  当时,死猩猩背后还有个跟班小妞,拿起相机对着隋秀芝,毫不留情地咔嚓了好几下。

  而当时他站在靠后一点儿的地方,没有像隋秀芝一样处于风暴中央。

  记者看他只是觉得眼熟,他看这记者,却出于一种小生意人的职业特长,把他的眉眼长相记了个清清楚楚。

  果然,有这猩猩的地方就没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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