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章 穿越第二十五天_美人妈相亲后带我躺赢[七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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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章 穿越第二十五天

  吃了一份炸鸡后,沈美云彻底舒坦了,果然,还是要背着小朋友吃垃圾食品,那才叫一个香!

  等解决完炸鸡,确定味道都消散后,沈美云这才领着绵绵,回到知青点。

  等到第二天上午,坐拖拉机去公社的时候,她还把绵绵一起带上了。

  因为,绵绵的泡泡里面有挂面。

  沈美云实在是不好单独拿出来,便把绵绵一起领着了。

  到了供销社的时候,昨儿的那个售货员,徐凤梅一早就在翘首以盼了。

  见到沈美云还领着一个孩子过来,她顿时愣了下,刚想问些什么,但是话到嘴边,却又咽回去了。

  “表妹,你来啦。”

  那声音,真是带着说不尽的欢喜。

  沈美云嗯了一声,“表姐,东西都带来了,回你家去看下?”

  “成。”

  徐凤梅干脆地应了下来,待离开后供销社后,两人到了徐凤梅他们家住的筒子楼下面。

  是老式的单元筒子楼,当年六十年代初期,北京工人来黑省支援的时候,特意建立的。

  放在如今那一单元一单元的筒子楼,瞧着气派得紧。

  他们就是在筒子楼底下交易的。

  “都带来了?”

  徐凤梅压住惊喜。

  沈美云嗯了一声,把麻袋递过去,“十斤挂面,十斤白米。”

  “一块一斤,一共二十块,如果白你不要的话,我就换下一个人。”

  “要要要,我要。”

  徐凤梅几乎想也不想地要了下来,“只是,你这价格能不能和我便宜一些?”

  一块一斤啊。

  实在是好贵啊,猪肉也才七毛五一斤。

  沈美云想了下,“我不要粮票,猪肉要肉票,而且要抢,还不一定抢得到。”

  其实,徐凤梅也知道,沈美云的这个价格不算是高,黑市有一种粮,叫做高价粮。

  一斤能卖到小两块去,而且那种高价粮,瞧着成色还不如沈美云拿的好。

  沈美云拿出来的挂面,白色的一根根,那真是一丁点的粗粮都没加进去的。

  不然不会是这么一个颜色。

  还有那细白米,颗粒分明,脱谷干净,连一点谷壳都没有。

  显然都是上好的粮食了,精品中的精品。

  摸了摸粮食后,徐凤梅这才狠狠心,咬牙,“这二十斤,我都要了。”

  这种机会不好遇不说,而且家里也确实缺细粮,在城里来说,是有钱都买不到细粮的阶段。

  大人可以不吃,但是孩子和老人就馋这一口。这二十斤细粮全部要了,可是能吃大半年,甚至一年的。

  这样平均下来,也就没多少了。

  想到这里,徐凤梅从口袋里面掏出了一卷手帕,打开后,里面便是零零散散的钱。

  有一分两分的,还有最大面额的大团结,徐凤梅心在滴血地抽出两张大团结递给沈美云。

  “你下次记得有好货,再来找我,我们供销社的职工,条件都不差。”

  这是在隐晦地告诉沈美云,她是长期的顾客。

  沈美云嗯了一声,收了钱,也没点,她就问,“你们供销社收自行车吗?”

  “凤凰牌的。”

  这话一说,徐凤梅惊讶地看着她,“沈同志,你有凤凰牌自行车?”

  声音都有着藏不住的惊喜,“你要卖吗?多少钱?”

  沈美云摇摇头,“我没有,我只是想买。”

  “这样啊。”徐凤梅有些失望,“凤凰牌自行车不好买呢,不止卖得贵,最重要的是自行车票,也不容易弄到。”

  他们供销社一年才一张自行车票,论资排辈,反正排不到她的。

  她爱人在钢厂上班,倒是也有,但是钢厂六千多号工人,一年就

  三张自行车票。

  那更是想都别想的。

  沈美云听到这,便了解行情了,她压下要出泡泡里面自行车的心思。

  跟着感慨道,“这么贵啊。”

  ——她有好多啊。

  那徐凤梅煞有其事地点头,“两百多呢,要我大半年的工资。”

  这就有些吹牛了。

  沈美云笑了笑,恭维了一句,这才领着绵绵离开。

  这一离开后,绵绵好奇道,“妈妈,你刚跟着做什么?”

  沈美云想了下,也没瞒着绵绵,直接说道,“妈妈在赚钱。”

  “啊?”

  绵绵有些惊讶,“咱们泡泡里面的东西,不是够用吗?”

  沈美云把一些道理掰开揉碎了和她说,“绵绵,咱们泡泡里面的东西是够用,但是日常生活中,除了那些东西,是不是要备一些钱?”

  她爸妈留给她的那些钱,并不多,三百多块而已。陈秋荷和沈怀山两口子,之前挣的钱。

  基本上都花在沈美云身上了,所以这些年,也就导致了,他们两个并没有攒到什么钱。

  倒是,还有一些大黄鱼,那是祖上留下来的,但是大黄鱼这些东西,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她无论如何是不能去变现的。

  所以,沈美云盘算了下,等她父母过来的时候,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

  想办法多挣点钱,总归是没错的。

  毕竟,钱是个好东西,不管任何时候,都是可以派上用处的。

  这次,和供销社的售货员徐凤梅做生意,也是投石问路而已。

  大概知道市场后,她心里便有数了。

  绵绵听到这,似懂非懂,跟个小大人一样。

  “什么都要花钱。”

  沈美云抬手点了点鼻子,“是呀,什么都要花钱。”

  “所以,妈妈要想办法挣一些钱。”

  手里有钱,心中不慌,钱这个东西没人嫌多,只是这个过程要小心谨慎一些。

  只是,不知道的是她爸妈,那边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什么时候能够过来。

  漠河688部队,冰天雪地里面,整齐划一的队伍,发出雄浑有力的口号,正要解散的时候。

  邮差骑着自行车,自行车叮铃铃的响铃声,引起了这边人的注意力。

  季长峥说了一句解散后,便大步流星地跑到了邮差这里。

  “老张,有我的信吗?”

  他刚训练结束,寸头短发的发茬上还冒着白色的雾气,连带着英朗的面庞上,也浮上一层细细密密的汗。

  由凸出的眉骨流淌至挺直的鼻梁,最后凝固在柔润的鼻尖上,滴落在地上。

  张邮差饶是看过季长峥这一张脸,很多次,但是每一次离他近的时候,还是一种视觉冲击。

  季营长的长相是极为英朗不凡的,哪怕是他身为同性,都忍不住恍惚片刻。

  在听到对方问话后。

  张邮差这才回神,“有。”

  “这次是真的有。”一连着十多天,季长峥天天来问他,有没有他的信。

  真是问得他都怕了。

  他忙从自行车上下来,支住自行车停稳当后,这才从后面座位上挂着的袋子里面,取出了两封信。

  递给他。

  “这次有你的,两封信。”

  “不过,季营长,季幺是不是也是你?”

  他思来想去,他们部队这边,姓季的没有几个啊,就季长峥一个。

  至于季幺,这个人他虽然不认识,但是想了下,也把信带过来了,问一问他。

  季长峥一听这,英朗的五官都跟着生动起来,“是我。”

  “是我兄弟给我来信了。”

  终于等到了啊。

  他从张邮差手里接过信,但是在看到上面的邮寄地址,是北京的时候。

  他愣了下,“怎么是北京寄来的?”

  不应该是从黑省寄过来的吗?

  按照时间来说,他兄弟应该是到黑省了。

  这张邮差哪里知道。

  他摇摇头,“一封是从北京寄来的,一封是从黑省寄来的。”

  “你看看就知道了。”

  这话一说,季长峥迅速拿起跌在下面的信封看了看,但是在看到上面的寄信人是季明远的时候。

  大侄儿?

  他给自己寄信做什么?该不会是哭鼻子,要离开这里回北京吧?

  压住心里的疑惑。

  季长峥抬头,眉梢向来带着那一股戏谑也跟着没了,反而带着几分认真,“没了吗?”

  “就只有这两封信?”

  一封是北京来的,按照时间来算,应该是他兄弟在从北京出发之前,给他寄过来的。

  当时,他不是给对方留言了吗?

  让他兄弟一来黑省插队,就给他写信的啊。

  他那烧刀子都跟着准备了半个月了,天天被一群战友们觊觎。

  他兄弟要是再不来,他怀疑他的烧刀子快保不住了啊。

  毕竟,在漠河这种地方,冷得人骨头缝都是疼的,抿着一口烧刀子下去,浑身都暖和了。

  这可是补品,圣品!

  这么好的东西,他可舍不得给别人,必须留给他大兄弟。

  张邮差听到季长峥的问话,他又翻了一遍袋子,摇头,“没有了,就这两封。”

  这下,季长峥皱眉,“那行吧,老张,你这边要是收到我的信了,第一时间记得给我送过来。”

  张邮差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等张邮差离开后。

  温指导员跟着过来了,他注意到季长峥手里拿着的两封信,擦了擦汗,极为意外道。

  “终于等到你兄弟给你来信了?”

  这段时间,自从归队以来,季长峥就像是望夫石一样,天天来盼着对方给他来信。

  季长峥挑眉,张扬的眉眼里面带着几分得意,“我兄弟给我来信,你走远点。”

  免得偷看!

  温指导员懒得理他,吐出两个字,“德性!”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媳妇给你来信,写的情书。”

  听到这,季长峥微微一顿,扭头去警告他,“老温,你说话注意点。”

  “我兄弟可是比媳妇更重要的人。”

  “你怎么能把我兄弟和媳妇相提并论?”

  温指导员,“……”

  得,就不该和这人说话。

  季长峥拿着信,连食堂都没去,直接打算回到宿舍去看。

  只是,在回到宿舍的路上,遇到了不少正要去食堂吃饭的战友们。

  有人就好奇了。

  “季营长,你不去食堂吃饭吗?”

  季长峥一张口,“你怎么知道,我兄弟给我来信了。”

  众人,“……”

  季长峥等他兄弟来信,每天早上八点准时在那边等邮差送信。

  一连着二十天,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季长峥有个特别好的兄弟,来黑省了。

  现在他就在等对方来信,等到了,就去把自己藏在床下的烧刀子,拿去和兄弟一起把酒言欢。

  于是,大家摇摇头。

  “瞧着季营长笑的那样子,知道的是他兄弟给他来信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媳妇给他来信了。”

  “可不是,我还从未见到李营长,这般样子过。”

  “要不,我们去偷看下,季营长兄弟给他写了什么信?”

  这话一说,引得大家忍不住对视了一眼,颇有些跃跃欲试。

  “不太好吧,到时候季营长要是知道了,怕是要把我们打死。”

  “好像也是。”

  “不是,我说你们无聊不无聊,要是季营长对象或者是媳妇给他来信,咱们去偷看,也是个乐子,但是季营长兄弟给他来信,两个大男人来信,有什么好看的?”

  这话一说,好有道理。

  是啊。

  他们闲得没事,去偷看两个大男人写信?

  这不就是去洗澡的时候,澡堂子洗澡,一群男人,有什么好看的?

  偷看男人去洗澡,那不就和变态差不多了?

  于是,大家果断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们部队宿舍是正儿八经的筒子楼。

  季长峥住的是双人间,在三楼。

  他长腿一迈,一脚跨出三个楼梯,不过一会的功夫,就到了宿舍里面。

  这会,宿舍空荡荡的,也就是说他那个舍友温指导员,去食堂了。

  这会宿舍,是他季长峥一个人的天下。

  他拉开了靠着窗边的椅子坐下来后,擦了擦手,在两封信中挑了一封。

  果断地挑中了他兄弟给他的那一封信。

  只是,打开看完后,季长峥的剑眉跟着皱起来了,“一张?就一张?”

  他打开信封,里外地看。

  温指导员端着搪瓷缸,里面堆了四个窝窝头,都堆到外面冒尖了,嘴里还不忘在咬一个。

  “什么一张?”

  随口问了一句。

  季长峥抬眼去看他,不想说,他盼望已久的兄弟,给他写信,竟然就写了一张!!!

  一张没写满不说,而且通篇都是感谢话。

  这些也太过敷衍了一些啊。

  他不说,温指导员迅速明白了,他看了过去,果然看到季长峥手里捏着的薄薄的一张纸,还没写满。

  他顿时明白了,把搪瓷缸往桌子上一放,顺手提着一个铁皮暖水壶,倒了一杯水出来。

  喝了一大口,这才把那窝窝头给咽了下去。

  “你盼了那么久的兄弟,就给你了一张信?还没写满?”

  信纸是通透的,尤其是用墨水写了以后,从反面也是能看到的。

  他刚影影绰绰看了一眼,那一张信纸才写了一半,剩下的半截是干净的。

  季长峥想将信纸藏起来,已经来不及了,他索性,把那一张信纸给小心翼翼地叠起来,再次放到了信封里面。

  随即,塞到枕头下面。

  他挑眉,闷声道,“怎么?一张不是信了?”

  他兄弟好歹是给他写了呢。

  只是,他兄弟对他的感情,似乎没他对对方的多。

  他可是都把烧刀子都给省下来了,盼着兄弟过来了,结果他兄弟就给了他半张信。

  好可怜啊。

  但是,季长峥不能说,不能让温指导员给笑话了去。

  温指导员喝了一口水,总算是将那堵嗓子的窝窝头给咽下去了,他这才幸灾乐祸道,“行吧,一张信你不失望就行。”

  扎心了。

  季长峥英挺的面庞跟着一僵,说不失望那是假话!

  只是,他不能让温指导员看到了。

  季长峥面不改色,“我兄弟虽然写了一张信,但是有九十八个字。”

  “四舍五入,就是一百个字,也不少了,是吧?”

  温指导员,“……”

  他用着一言难尽的眼神看着他,“行了,知道你和你兄弟之间感情深厚,不是,你就不去看下你侄儿子,给你写了什么?”

  季明远的信,还丢在桌子上呢。

  季长峥就躺床上去了,还是双手交叉枕在脑后,完全没有再去拆另外一封的意思。

  这就区别对待了啊。

  季长峥听到温指导员的问话,他叹口气,“明远给我寄信,我大概能猜到一点。”

  无非是,受不了黑省插队当知青的苦,毕竟,明远以前在季家的时候,是真的打小宠着长大的。

  如果说,季长峥是家里出了名的叛逆的话,那季明远就是出了名的乖巧。

  他小时候的性格,还有点像女孩子,再加上一副好样貌,在家的时候,着实是被全家都宠着长大的。

  没吃过一丁点的苦。

  所以,季长峥不用看,就知道他那侄儿子受不了那个苦,估计是来找他诉苦来着。

  可是,和他诉苦又能怎么办?

  已经来到乡下插队当知青了,这一条路是他自己选的,哪怕是季长峥有关系。

  也不会把他调开的。

  无他,这是身为季家人的原则。

  不以权谋私,不滥用关系,这是最基本的一条,哪怕是自己的亲人也不行。

  温指导员听到这,忍不住感叹了一句,“你真残忍。”

  对待亲人也是这般严肃。

  听到这话,季明远枕在脑后的手微微一顿,他侧头看了过来,此刻,晨光穿透透明的玻璃窗户照射进来,照得他英挺的轮廓虚成了一条完美的弧度。

  他的面庞是极为英朗的,只是薄唇轻启,吐出的话,却是残酷至极。

  “在其位,谋其政,选其路,当其行。”

  “季家人,生来如此。”

  “没有例外。”

  哪怕是季明远也不行。

  听到这,温指导员沉默了片刻,他叹口气,“我总算是知道了,为什么你们季家不养废物出来。”

  就这种教养方式,很难出废物。

  所以,出来的都是像季长峥这种精英中的精英吧。

  季长峥扯着嘴角笑了笑,眸光晦涩,意味不明道,“你生在季家就知道了。”

  生在季家,还是季家的男娃。

  压力不是一般的人,普通人更受不了。

  他们季家,信奉的是狼性文化,从上到下,全部都是出了名的心狠。

  他算是例外,但也不是例外。

  他是季老爷子的幺子,按理说是从小备受宠爱的,但是宠归宠,该有的心狠一点都不少。

  不然,他不会在十五岁那年,被丢到部队来训练。

  十五岁,在他们那个家庭中,很多人不是在读书,就是在家当二世祖。

  而他,却已经接受了战火的洗礼。

  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他回来吐了一天一夜,也曾发过电报回去求助。

  但是得到的却是一个极为冷硬的回答。

  “长峥,这一条路是你同意的,你没有回头路。”

  这是他父亲当时给他的话。

  季长峥没想过回头,他只是想得到安慰,但是在季家,他连安慰都得不到。

  他受到过这种教育,所以,他坚持把这种教育再贯彻到季明远身上。

  谁让季明远是季家人呢。

  所以——

  当初,季长峥陪着季明远去知青点的路上,在还未交出申请报告之前,他便问过季明远。

  若是后悔还来得及。

  但是,季明远拒绝了。

  既然不后悔,这一条路,哪怕是在艰难,季明远也要走下去。

  听到这。

  温指导员叹了口气,“你们也是不容易。”

  他咬着窝窝头,起身把桌子上的信递给了季长峥,“不管是不是求助,先看看就是了。”

  “要知道,你当初给家里人发电报的时候,不也是抱着想要得到安慰的心思?”

  “你现在来看季明远,不也是一样?”

  “他那边怕是也盼着你给他回信的。”

  这话一说,季长峥沉默了片刻,抬手扯开了领口的扣子,露出凸起的喉结来。

  带着几分不可言说的魅力。

  半晌,他才沉声说道,“我不想拆,也不想看。”

  因为,他怕自己像是老爷子那般无情。

  所以,看了又如何?

  这——

  其实说白了,就是关心则乱,他一边知道,自己不能去帮对方,一边又痛恨自己不能去帮对方。

  这就是季家人。

  见他不肯拆,温指导员擅自做主,直接把信封给拆开了,他没看信,而是把中间的信拿出来,递给他。

  这一拿,温指导员就意外了下,“还挺厚,最少三五页纸。”

  这话一说,季长峥抬头,窗户外的玻璃光照耀下,他的骨相凌厉而英朗。

  他思索了片刻,到底是接了过来,打开细细地看了起来。

  只是,在看到开头的时候,他的脸色跟着一变。

  “怎么了?”

  “季明远要离开了吗?”

  能够让他这般大的反应。

  季长峥摇摇头,坐起身来,把信放在了一旁,从裤兜里面掏出了一包烟,抽出一根,拿着火柴点燃后。

  他深深地吸了一大口,密不透风的室内,使得淡青色的烟雾变成一条笔直的线升腾而起。

  浓烈的烟雾,熏得他漆黑如墨的眼睛,微微眯着,没人能琢磨透他此刻的内心。

  温指导员也不行。

  他拉着一张椅子,坐到了季长峥的面前,“怎么?明远那边很难处理?”

  他们两个认识多年了,所以,温指导员是知道季长峥家里的情况的。

  对于,季明远这个侄儿子,他也算得上熟悉。

  季长峥摇头,不过两分钟时间,他便做了决定,果断又迅速。

  “帮我请一个假,我下午去找一趟明远。”

  这话一说,温指导员愣了下,“这么着急?”

  季长峥嗯了一声,眉梢间不复之前的张扬和戏谑,反而带着一股沉静。

  “我去看看情况。”

  温指导员点点头,“你去吧,我去给你请假。”

  待季长峥走了以后,温指导员犹豫再三,还是拿起来了之前那几张信纸看了下。

  待看完上面的内容时。

  温指导员喃喃道,“乖乖啊,这季明远真是闷不做声,干大事啊。”

  他才十九啊,还不到二十。

  喜欢上女同志就不说了,这还是要去给人家当后爸啊。

  难怪,季长峥脸色突然变了。

  知青点。

  季明远自从把信寄出去后,便一直盼着,日思夜想的盼着,盼着小叔给他回信。

  这天,公社的邮差到下面派送信件,季明远一早就等着了。

  “同志,有我的信件吗?我叫季明远。”

  那邮差检查了一遍袋子,摇摇头,“没有。”

  一般来说,他是一周才跑一次下面的生产队派送信件,如果有着急的话,一般生产队的人都会直接去公社邮局去自己查找信件。

  听到说没有自己的信件,季明远不由得有些失望。

  刚要转身离开,便见到沈美云领着绵绵过来了,季明远微微一顿。

  沈美云朝着他问,“季知青。”

  季明远点点头,他似乎还想让沈美云在多问两句,可惜,沈美云没有在说话的意思。

  她走到那邮差旁边,问了一句,“有沈美云的信件吗?”

  邮差低头按照信封的名字,查找了一遍,摇头,“没有。”

  这下,沈美云叹了口气,和季明远对视了一眼。

  “你的信还没被人回?”

  “你的也是?”

  两人相视一笑,同时觉得对方有些可怜了。

  天天盼信件。

  “你是给家人寄信吗?”

  告别邮差后,季明远朝着知青点走,一边走一边问。

  沈美云摇头,“给我一个恩——朋友。”

  她准备说是恩人的,但是转念一想,似乎朋友的身份更适合季幺一些。

  “你呢?”

  沈美云问。

  季明远抿着唇,他温和道,“我是给我家人寄的。”

  他穿着一身蓝色的棉衣,严谨中透着妥帖,他似乎极为适合藏蓝色,显得他皮肤白皙,唇红齿白。

  只是,这是他的外表,或者说是季明远让大家看到的外表而已。

  起码,沈美云便是这样,被他外表有短暂迷惑。

  少年温润干净,气质高雅。

  这也让沈美云释然了片刻,就目前阶段来说,对方似乎比绵绵,也大不了几岁。

  想到这里,她笑了笑,鼓励他,“那你家人肯定很快就给你回信了。”

  想到自己跟小叔写的信,全部都是关于沈知青的。

  这让,季明远有片刻的不自然,他嗯了一声,“希望如此。”

  两人正准备朝着知青点回去。

  半路上,就看到老支书那这一个红星牌大喇叭,朝着生产队喊,“开会了,开会了,都到晒谷场集合了。”

  这话一喊,沈美云和季明远也不必回知青点了。

  索性,直接转道去了晒谷场。

  沈美云还把绵绵一起带上了,反正老支书也没说是因为什么事情。

  他们去的时候,晒谷场已经集合了不少人了。

  生产队的社员们,有的搬着小板凳,有的揣着袖子,大家聊的火热,很是热闹。

  沈美云他们过来的时候,就见到胡奶奶领着自己的两个孙子,用着茅草给他们两个编蚂蚱。

  看到沈美云过来的时候,胡奶奶还不忘朝着沈美云招手,“沈知青,这边。”

  因为沈美云经常把绵绵,给胡奶奶照顾的原因,两家一来二去也熟悉了。

  所以,胡奶奶一招呼沈美云,她便领着绵绵过去了。

  还不忘朝着季明远说了一声,“季知青,我去一趟胡奶奶那,你先去知青点。”

  把绵绵安置好了,她看下情况,要不要在过去。

  季明远点了点头。

  等沈美云领着绵绵过去的时候,胡奶奶顺势,把孙子阿虎屁股底下的小墩子给拿了出来。

  递给沈美云。

  “沈知青,你坐。”

  沈美云犹豫了下,胡奶奶似乎看出来了,摆手,“绵绵这孩子一来,你看着吧,阿虎肯定没心思坐在这里看我编蚂蚱了。”

  这话还未落呢。

  阿虎便把手里刚得到的草蚂蚱,献宝一样,递给了绵绵。

  “绵绵妹妹,你看,我奶奶给我编的。”

  绵绵没见过这种草编的蚂蚱,她想要,但是沈美云摇摇头,“阿虎哥哥只有一个,跟阿虎哥哥说谢谢他,你不要。”

  绵绵眼睛贴着草蚂蚱,说,“谢谢阿虎哥哥,我想要。”

  沈美云,“……”

  这下,沈美云捂着脸,觉得有些丢人。

  旁边的胡奶奶打趣,“多大点的事情,阿虎把你的草蚂蚱给绵绵,一会奶奶在给你编一个。”

  阿虎很大气,拍着胸脯,“沈姨姨,这个我本来就是替绵绵要的。”

  说完,就递给了绵绵,言外之意,这个是给绵绵的,你不要在说了。

  沈美云叹口气,她能说些什么?

  只能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咯。

  趁着孩子们去玩耍的时候,她忍不住朝着胡奶奶问道,“胡奶奶,有说为什么开会吗?”

  因为这段时间老是下大雪,所以前进大队的春耕还没开始。

  家家户户都还在家里猫冬,以至于知青点也是闲暇了好几天。

  这冷不丁的召集开大会,她还有些意外。

  胡奶奶一边手里灵活的编蚂蚱,一边笑眯眯道,“我不知道,等老头子在上面说了,你就知道了。”

  这竟是不愿意透露了。

  这下,沈美云扶额,“您还和我打哈哈。”

  这边说着话,那边台子上,老支书拿着大喇叭,用着手拍了拍喇叭前孔,发出一阵阵的刺刺啦啦的声音。

  待调整结束后。

  他便出声了,“召集大家来,是有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春耕,如果下午不在下雪,我们前进大队明天便恢复春耕,大家开始挣工分。”

  “但是,如果下雪,那么春耕将会继续推迟。”

  黑省就是这样,什么时候能到地里面干活,全凭老天爷给脸色,若是脸色给的好,一早不下雪,还能给个好天气。

  自然就能去麦田里面除草施肥了。

  但是,如果一直下雪,那就是没办法了,只能说在家继续猫冬躲着。

  这件事一公布,大家自然没有反对的。

  社员们也都等着不下雪了,好开工去挣工分了。

  要知道,歇息了快两个月了,全凭去年挣的钱和粮,在不开工,大家都快揭不开锅了。

  倒是,知青点的知青们大家交头接耳,“要干活了啊?”

  他们还不一定能适应得了。

  这是实话,新来的知青们,都有些忐忑了。

  台上的老支书,似乎不意外知青们会是这么一个反应。

  于是便说了。

  “正式开工后,可能会比较辛苦,大家这几天可以先去田埂上做一些活,就当适应下。”

  这——

  知青们都没说话,还是乔丽华应了一声,“老支书,你放心,这两天我会带他们,去田里面先做一些轻便的活。”

  候东来出事了,乔丽华很自觉的接起了知青点负责的活。

  她的这个反应,让老支书很满意。

  他们这些乡下人去管城里的娃娃,娃娃们不一定服气,还是要知青点的老知青们带新知青,这样多少还是方便一些的。

  说完了第一件。

  老支书便说起来第二件事了。

  “第二件事,是迫在眉睫的,我们前进大队的老母猪要下崽了。”

  这可是他们前进大队重中之重的事情。

  一年到头大队里面的社员们,能分多少肉,全凭这两头猪了。

  于是,下面的社员便开口了,“老支书,这母猪下崽是好事,您怎么还愁眉苦脸的?”

  瞧着那眉头都没松开过。

  老支书便直说了,“我让大队的赤脚医生看过,这次老母猪阿花,怀的多,胎位不稳,可能下小猪仔的时候,会有难产。”

  这下,大家顿时急了。

  “那可不行啊。”

  “阿花出事了,那我们明年的肉可没了。”

  “是啊,阿花一定不能出事。”

  整个前进大队就两头猪,说个不好听的,这猪在他们这里,就差当祖宗一样供起来了。

  就希望它能长的白白胖胖的,到年底的时候,家家户户能多分个二两肉出来。

  这阿花一难产,那大的小的,怕都是保不住的。

  “所以,我现在想要召集大家,问一下,谁愿意去照顾阿花?”

  在大家回答之前,老支书便补充了条件,“既然承了这个责任,那么肯定要保证阿花和它下的小猪仔,都没问题的。”

  这谁敢担责?

  原先想要开口的人,都跟着安静了下去,一时之间,竟然没人愿意接这个活。

  老支书加大了筹码,“这样,如果接了阿花生猪崽这件事,我可以给你们按照十个工分来记。”

  这话一说,有人就想要了,毕竟,十个工分啊。

  整个大队都没几个能挣十个工分的,那全部都是壮劳力,出一把子力气,累死累活才能有这个数。

  有社员想开口答应下来,却被家人给拽了下,问道,“那如果阿花难产了,那这个责任,还归我们吗?”

  这才是重点。

  老支书敲了敲烟杆子,半晌,他说,“算一半吧。”

  既然挣了这十个工分,那自然要担责的。

  不然,十个工分怎么就那么容易给了呢。

  这下,社员们都不吭气了。

  眼见着没人接这个活,老支书急了,“总不能看那阿花真出事吧,出了事情,咱们年底前进大队,可是没肉的。”

  “这样,去照顾阿花下猪仔的,一直到小猪仔出世,都可以不用去地里面出工分,专门照顾小猪仔,我也给你们记七个工分。”

  这可不低了。

  要知道,就拿妇人来说,他们去锄草一天累死累活,也才七个工分。

  照顾小猪仔,那多轻松,那多美。

  于是,又有人想要去了。

  老支书,“但是,工分也不是白挣的,小猪仔的安危由当事人来负责。”

  “如果小猪仔死了,那自然是要从工分里面扣的。”

  得。

  这话一说,大家再次安静下来。

  连带着知青点的知青,先前跟着跃跃欲试的,这会也都跟着蔫巴下去。

  别说阿花了,就是小猪仔他们都赔不起。

  眼见着没人应这个活。

  老支书直接点名了,“沈知青,我记得你是农业大学的高材生,不如,你来伺候阿花生猪仔吧?”

  沈美云,“……”

  她忍不住解释了一句,“老支书,我是农业大学的,但是我不是兽医专业的。”

  这隔行如隔山。

  “你文凭高,懂得多,你来,你来的话,阿花要是伺候的好,往后这件事就你来,我给你按照七个工分,你不用去地里面出工分。”

  沈美云想了下片刻,她似乎确实做不了地里面的活。

  不管是挖地,还是锄草,再或者是施肥,不管是哪一样,怕是都不简单。

  这样来看下,养猪可能还适合她点?

  沈美云不确定地想到。

  见她还在犹豫。

  老支书加大砝码,“你来养猪,你家绵绵去割猪草,我可以给她记两个工分。”

  这是要给绵绵落户了。

  直接落到前进大队,之前因为绵绵太小,前进大队一直没要她,所以绵绵的名额一直是挂在沈美云的头上。

  这下,沈美云是真拒绝不了。

  实在是这个条件太诱人了。

  她果断道,“成交。”

  “老支书,你别骗人,帮我给绵绵落个户。”

  老支书一瞪眼睛,“我自然不会骗人。”

  他这辈子在正直不过的了。

  等散会了以后。

  知青点的知青,顿时围着沈美云过来,“沈知青,你怕是吃亏了。”

  “是啊,如果阿花难产死了,那可是要算在你头上的。”

  “你算算,你要挣多少工分才能挣回来?”

  是乔丽华,她是过来人,跟着苦口婆心的劝说,“你要不要和老支书说,把这件事推了?”

  之前沈美云有帮过她,她这才给她透了一个实打实的底子。

  养猪倒是轻松,但是难的是,如果阿花没了,那才是比较麻烦的。

  那不知道要赔多少去,不划算啊。

  沈美云既然决定去养猪,那自然是有了成算的,她笑了笑,说道,“我想试下。”

  她没做过地里面的活,不一定做得来,但是养猪的话,如果她没记错的话,泡泡里面是一个这类书的。

  等她回去琢磨一番,看下怎么操作。

  在说了,比起去种地,那么多人的情况下,显然去养猪更适合她一点,还能把绵绵带在身边。

  还非常适合加餐!

  当然,这些就不和外人说了。

  见到沈美云劝不动,乔丽华也就不在说这话。

  等回去知青点后,沈美云便收拾了一番,从泡泡里面把关于母猪所有的书,全部给找了出来。

  点灯看了半宿。

  第二天一早,如老支书说的那样,没下雪,是要去集合春耕开工的。

  知青点的知青们也不里外,吃过早饭后,大家便急匆匆的去了地里面。

  而沈美云则是慢悠悠的,把自己武装起来,去猪圈看阿花,那里肯定是有味道的。

  从头开始,头上带着帽子,脸上还挂着一个厚面巾,那面巾主要是防特殊味道的。

  脚上换了一双雨胶鞋,她大概率是要进猪圈,去检查阿花的孕肚子的。

  手里拿着的则是一本昨晚上还没看完的书,今天打算去猪圈继续埋头苦读。

  都收拾结束后,这会也不早了,七点半了都。

  第一天去猪圈上班,她没带绵绵去,打算把猪圈清理干净后,在把绵绵带过来,所以再次把绵绵安置在老支书家了。

  待准备好一切,她便准备出门了。

  外面传来了一阵笃笃笃的敲门声。

  沈美云意外了下,一边跑去开门,一边大声问道,“你们是忘记拿东西了吗?”

  她还以为是知青们第一次上工,忘记拿工具了。

  只是门一开,看到来人时,她便惊讶了,因为对方她完全不认识。

  男人穿着军大衣,高大挺拔,许是长途跋涉而来,身上还带着寒气,一张脸更是极为突出,骨相优越,皮相俱佳。

  更出众的是他身上的气质,意气中透着几分倜傥,是极为英朗不凡的。

  沈美云呆了片刻,她下意识地问道,“同志,你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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