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是黑水河_公务员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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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我是黑水河

  我是被一个叫林永清的记者拍摄的,他因拍摄了我而获过全国摄影比赛大奖。别看我平时被挂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室,也就是五二零会议室的西墙上,一到关键时刻,比如说国情庆展览会上,我就被拿出来当作改革开放的成果展览,寓意东州经济发展像巨龙一样腾飞。不谦虚地说,东州市各种重要场合或场所都挂我。

  就拿东州市政府办公厅来说,除了五二零会议室挂着我以外,市长们会见外宾时,宾主落座的背景也是我。不夸张地说,我的姿态千奇百怪,温柔时我像一道柔美的长诗;愤怒时,我如万马奔腾,“卷起千堆雪”。别看我叫黑水河,我的水量充沛和纯净得近乎神话,当然在我心目中最纯净的颜色是神圣的黑色。

  有一位诗人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这是林永清最喜欢的一句诗,写这句诗的人不懂得光明是类似于黑暗的东西,但是林永清懂,他不仅懂黑暗与光明的关系,更懂黑水河的意义,因此他从不同角度拍摄我,将我的照片挂在他家简陋的书房内,不过自从他拿回来一本《彭国梁学习体会》后,他就从普通的《清江日报》家属楼搬到了位于我旁边的河港花园,我的照片也被挂到了宽敞明亮的大客厅内。

  我是林永清的荣耀,更是东州市的荣耀。林永清常说我奔腾的姿态像一条黑龙,他说的不错,我的祖先就是黑龙,许多东州人都听说过黑龙的传说,那是一个关于心魔的老故事。当时世界上还没有人间和地狱,只有天堂,地狱是与人间相伴而生的。我的祖先黑龙正值豆蔻年华,情思萌动,他爱上了一位美艳绝伦的女神,她的名字叫女娲,女娲经常到圣水池畔洗澡,为了博得女娲的芳心,黑龙将情思化作池畔的苇草。

  有一天女娲洗过澡后,闲得无聊,便在池畔照着自己的样子捏起了泥人,捏了一个男人就是天父,又捏了一个女人,就是地母。女娲觉得很有趣,干脆将池畔的苇草结成草绳,伸入池中,将池水搅浑,然后向上一挥,没想到溅落的泥点居然也变成了许多的人来,就这样大地充满了人类,黑龙的情思也被女娲斩断了,斩断的情思由于失去爱,顿时化作魔鬼,并化作人类的脐带,成为传递心魔的肉缆,圣水池也化作人的子宫,孕育原罪的子宫。

  失去情思的黑龙认为人类夺取了女娲的爱,于是将天空捅了一个大窟窿,企图消灭人类,没想到女娲为了救人类,竟然炼石补天,黑龙大怒,掀起滔天洪水,女娲为了平息洪水,终于向黑龙宣战。那是一场载入史册的大战,结果黑龙不仅大败,而且被击散了魂魄,女娲也因耗尽元气而奄奄一息,仙去前,留给天父和地母一部经书,名曰《光阴真经》,还留给他们一柄宝剑,唤作光阴之剑。

  这两样宝物天父和地母一直奉为神明代代相传,可子孙后代大多不争气,无人能识得《光阴真经》,无人善舞光阴之剑,后来两样宝物传到了孤寂的父亲这一辈,小孤寂一出生便识得《光阴真经》,五岁时就无师自通光阴之剑。女娲曾经留言天父和地母的后人,只要对这两样宝物无师自通,便是人神。

  孤寂的先人世世代代在夜山为天父和地母守灵。夜山非常灵秀,像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容光娇丽,神采妩媚。她闪一闪明净的秀眸,山泉喷涌,溪水滚流;她抖一抖飘逸的彩裙,山花似锦,碧草如茵;她试一试清亮的歌喉,山雀欢畅,野鹿幼鸣。夜山不高也不陡,却由一块块的昼石形成。女娲补天之石就取自夜山的昼石。昼石为上古异石,是补天的最好原料。五颜六色的石子被女娲炼成了焦糊状的液体,把天空的窟窿填补起来。后来剩余的液体也浇在夜山之上,使夜山终日仙气缭绕。

  自从黑龙被女娲打散了魂魄以后,黑龙的子孙心魔发誓要为祖先报仇,与人类结下血海深仇,心魔一直积聚力量试图向人类反击,终于有一天,战争在夜山爆发了。

  那场战争可谓是惊心动魄,异常惨烈。由于心魔准备充分,亲帅玄冥鸟和长着龙头人身龙爪的怪兽突袭夜山,孤寂虽然率领夜山剑士奋力抵抗,但终因寡不敌众,身负重伤。

  当时孤寂的妻子英晒怀着灵风,马上就要临产,痛不欲生。孤寂在众剑士的掩护下,爬到妻子身边,此时的英晒身负重伤,奄奄一息。她有气无力地说:“我的夫,一定要让儿子活下去,我已无力将儿子生出,你用光阴之剑将我腹部剖开,一定要救救儿子!天父不能无后啊!”此时,战场上,剑士们已经尸横遍野,怪兽和玄冥鸟的尸体也堆满了夜山。

  躲在黑云中的心魔眼见就要取胜,暗自高兴,咆哮着指挥黑压压的怪兽向夜山猛冲,天空是泛着红光的黑色,大地则一片火海。天空中的玄冥鸟也发出凄厉的锐啸向林中俯冲。

  眼见孤寂已经抵挡不住,正好有两位天神经过,一位是身披水袍的雨神,叫楚雅,只见他头发若雨丝般飘逸,英俊潇洒,手中一柄闪电之剑,斩妖除魔;另一位是身披雪袍的雪神,叫辞颂,他的头发漫若云海,腰间围系一条宽带,手握一把雪白的长箫,宽带若剑,箫音似刀,神武非凡。

  两位天神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直杀得玄冥鸟和众怪兽四散奔逃,只有心魔负隅顽抗。这时孤寂已经用光阴之剑将英晒的腹部剖开,取出了孩子。孩子如血葫芦一般挥舞着稚嫩的小手拼命哭喊,哭声尖锐呼啸,竟能驱魔退妖。

  英晒咽气前残喘着说:“我的夫,给孩子取个名字吧!”这时,漫天大雪夹着大雨,狂风四起。孤寂手捧孩子悲痛欲绝地望着妻子嘶吼道:“就叫灵风吧!”

  小灵风的哭声惊天地吓鬼神,孤寂双膝跪地将孩子举过头顶,只说了一句:“请两位天神救救我的孩子!”楚雅和辞颂刚接过孩子,孤寂举起光阴之剑腾空而起,奋力向心魔劈去。心魔的龙爪刺穿了孤寂的胸膛,孤寂的光阴之剑削掉了心魔的半个脸,心魔元气大伤,大败而去。

  从此,楚雅和辞颂在夜山住下,抚养灵风。

  灵风长大成人后,每当想起父母的遗恨胸中便燃起复仇的怒火,灵风知道他生来就是为了拯救世界的,所以诛魔成了他生命中的全部信仰。

  心魔大败后,逃到了一个叫世外桃源的地方,这是女娲留给人类的最后一块净土,心魔在这里一边奴役桃源人民,一边试图通过漫山遍野的桃林收集黑龙的魂魄,他用魔咒将艳若朝霞的桃花变成黑色,黑桃花结下了黑色的魔桃,每一个魔桃内都有当年被女娲打散的魂魄,心魔将桃源的储桃洞变成黑洞,在黑洞内用魔火熬煮魔桃,试图通过聚拢黑龙的魂魄复活黑龙。由于心魔采用屠城的方式,收集了几十万冤躯的欲望精魂,催动魔火滋养黑龙的魂魄,魔锅内一条大龙已经开始翻腾。

  此时的人类正陷于连年的战火之中,灵风深知心魔灭亡人类之心不死,随时可能向人类反扑,要想战胜心魔,人类必须团结,于是他和楚雅、辞颂费尽千辛万苦游走于人类诸国之间,采用合纵之策,终于将诸国军队聚集在一起,并亲帅大军向世外桃源进发。

  然而灵风万万没有想到,迎接他的不再是心魔,而是更强大的敌人黑龙,当大军驻扎在世外桃源东部最大一块平原,也就是桃源人俗称的东州,黑龙已经与心魔融合在一起成功复活。

  清晨,漫山遍野的桃花像一片不散的彩云,汹汹的晨色之中繁花似怒,此时,高山之上琴声骤起,清奇幽雅,悲壮悠长。

  灵风仰望,见一红衣少年在一石台上正襟危坐,勾挑抹拨,正抚琴谴怀,悠然自得。石台旁一缕香烟在微风中袅袅回旋,看样子,那少年抚琴正抚到尽善尽美之处,正所谓啸虎闻而不吼,哀猿听而不啼。

  楚雅提示道:“灵风,此人贪杀之意露于丝桐,必是黑龙的化身。”

  灵风心下暗自惊讶,此少年英气逼人,却又露出几分妖冶,猎猎红袍中含着戾煞邪气,决不可等闲视之。于是他高声喝道:“抚琴之人可是魔祖黑龙吗?”

  少年却不理不睬,继续抚琴,高山流水,了然于胸。突然,崩的一声,琴弦崩断,少年兀自愣了一会儿,然后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扫兴,真是扫兴!”

  少年缓缓站起,微风吹过,红袍飘逸,更透出几分戾煞之气。

  “灵风,我等候你多时了!”

  “黑龙,当年女娲打散了你的魂魄,本指望你收敛欲望,重新轮回,想不到,你欲壑难填,利用心魔再次聚拢魂魄,妄想奴役人类,这次,你难逃天国严惩!”

  灵风话音刚落,少年哈哈大笑,刹那间,黑云滚滚,一条巨大的黑龙卷着巨风扑向灵风,灵风手执光阴之剑腾身迎战,一场亘古未有的大战爆发了。

  东州平原上,直杀得惊天地泣鬼神,各国兵马伤亡惨重。

  就在灵风与黑龙打得难解难分之时,灵风突然腾到乌云之上左手高高举起《光阴真经》,《光阴真经》的金芒与黑龙的戾煞之气相撞,火光冲天,说时迟那时快,灵风右手光阴之剑呼啸劈下,只听得一声凄厉的哀号,黑龙化作滚滚黑水犹如瀑布从高山上倾盆而下,直落入光阴之剑劈成的峡谷,汩汩滔滔的黑水落荒而去,黑龙化作一条大河抖动着黑色的脊梁滚滚东流。这就是我,我是黑龙散落的魂魄,日夜奔流是我的宿命。

  黑龙注定不是女娲的对手,正如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一样,女娲将黑龙化作黑水河滋养着她的子孙,她的子孙却将我称作母亲河,这或许是女娲的宿命。但是不管怎么说,古往今来,是我滋养了两岸人民,是我滋养了东州,正因为如此,人们才将我传颂。

  林永清的同事,著名作家黄小光还将我的传说写成了长篇小说,名字叫《权》,小说的开头是这样写的:“人类制造了鬼来吓唬自己,又创造了神,用来拯救自己的灵魂,却难以战胜魔,因为魔就是人类自己。然而,人类却成不了彻头彻尾的魔或先知先觉的神,因为人类生来就有患得患失的毛病,活着只能游离在神魔之间,死后只能做孤魂野鬼。”

  说句心里话,我和齐秀英的感情真是一言难尽,当年读大学的时候,包括她的丈夫,我们仨是同班同学,又是系学生会的干部,她丈夫是系学生会主席,人不仅长得帅气、潇洒,而且语言表达能力极强,我虽然自认为文笔不错,但是性格内向,再加上形象上有点自卑,尽管一入学,我就爱上了齐秀英,但是一直不敢向她表白。当时齐秀英是我们系的系花,系里有很多男生追求她,当然追的最猛、也是最有优势的就是她后来的丈夫。不过我也没有放弃,临毕业前还是向她表白了,她听了以后,流下了惋惜的眼泪,她说我和她后来的丈夫在她心里分量都很重,但我迟迟没有向她表白,她已经接受了他的爱情,为了爱情,她已经决定随他去K省了,就这样,由于我的怯懦,失去了齐秀英的爱情。但是我们仨一直是好朋友,后来我娶了报社的一位温柔贤淑的编辑为妻。

  当时齐秀英在K省H市公安局工作,她的丈夫在检察院工作,她的丈夫干练,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处长,也是命运无常,在一次外出执行任务中因车祸殉职,尽管齐秀英悲痛欲绝,但是她是个性格刚强的女人,一个人带着儿子竟然没有再嫁,一心扑在工作上,一晃十几年一口气干到了省纪委书记,期间我爱人也因肺癌撒手西去,就这样,齐秀英成了寡妇,我成了鳏夫。

  出于心灵的慰籍,我们经常通电话,甚至写信,但是由于她身居高位,又远在K省,我深知即使彼此惦念,也不可能走到一起了。然而不知是造化弄人还是成全人,我做梦都不会想到她会调到清江省任省纪委书记,而且她到清江上任后,我们还未来得及见面,我就开始沾她的光,而且是一个不小的光。

  我说过,我是个性格内向的人,一辈子不善言辞,正因为如此,上大学时搞对象吃亏,工作后凡是好事都赶不上趟,我老婆活着时说我做人窝囊,骂我吃屎都吃不上热的。我心里最愤愤不平的就是住房问题,至今我还住在五十平米的房子内,这还是我老婆活着时向报社领导据理力争来的。与我同龄的同事,当部门主任的、当总编的,哪个不是住着一百五六十米的大房子,报社几次分房,论资排辈早就该轮到我了,可是我怎么争也抢不上槽,那些分到两室一厅、三室一厅的同事,正好赶上房改,没花几个钱,房子就成了私有,转手一卖,再贷点款,就住上了半跃、全跃,我却因老婆得了绝症到处求医寻药,花光了积蓄。如今儿子到了该结婚的年龄,总不能都挤在五十平米的陋室中吧。为这事,我整日愁眉不展。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想不到齐秀英一到清江省,天上就掉下来一块大馅饼,我称之为“天”一点也不过分,对于我——《清江日报》一名普通记者来说,东州市常务副市长当然是“天”,能够和“天”接触上,间接感谢齐秀英,直接感谢的是许智泰。

  许智泰在《清江日报》当记者时,是我最谈得来的朋友,后来这小子嫌做记者清苦,耐不住寂寞,剜门子盗洞去了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刚去时挺顺的,以后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不走运,副处长一干就是十年。许智泰和我犯一个毛病,就是逆来顺受,任劳任怨,当一种不合理的恶压在头上时,由于这种恶太强大了,个人无力反抗,只好忍受、承认,渐渐就觉得这种恶是合理的。比如我们报社里分房子,背后有太多肮脏的东西,但是这些肮脏的东西太强大,而且往往以正义的面孔出现。加缪在《反抗者》中写道:“既然上帝要求于人的是善良,那么必须让善受到嘲讽而选择恶。”这句话在许智泰介绍我认识了常务副市长彭国梁后,体味得更加深刻。

  毫无疑问,许智泰和我一样曾经坚忍不拔地坚持着,但是善能给我们的唯一慰籍就是痛苦,尽管这种痛苦是高贵的,但是高贵只存在于幻想中,它存在但不真实。只有人的本性是真实的,而在本性中欲望永远是合理的。我的欲望压抑得太久了,以至于见到彭副市长时麻木得只剩下了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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